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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见死拖延救援”抹黑警察形象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26日 003版)

近日,一篇“人心的丑陋,这样‘为人民服务的警察’”的帖子在各大网站论坛上传播。发帖者称,浙江省富阳市有民警在搜救溺水女孩前,追问“谁是家长”、 “电话号码多少”、“住址在哪里”等问题,拖延了救援时间,使女童溺亡——据11月24日《新京报》报道,对此,该民警所在的城西派出所回应称,不确定孩子落水地点,不能下水救人。

真希望这则新闻不是真的,因为“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是人民警察的职责,他们应该及时地出现在百姓最危急和最需要的时刻。富阳警察“见死拖延救援”的行为不但让人大跌眼镜,更给人民警察的形象抹了黑。

“不确定孩子落水地点,不能下水救人”的解释虽然不错,但问题是,当事民警先问及的并不是孩子的落水地点,而是问了不少与救人无关的问题。

救人即救命,应该分秒必争,不可有半点耽误。或许是民警平时这样问习惯了,已经程式化了,但客观上却延误了救援时间,让求救者少了一分生还的希望。

至于城西派出所教导员认为民警没下水而被指责,“是一种民众心理状态而已”,“不是所有人都要等着民警去救”之类的说法,就更“雷人”了。要知道,“人民警察为人民”这句话,不是挂在嘴上、写在墙上和纸上的空头标语,而是要落到实处的。且不说救人是人之本能,百姓都求到警察头上了,可警察竟还用如此荒唐的话来给自己开脱责任,这已不只是觉悟问题,而是还有没有资格当人民警察的问题了。

“见死拖延救援”的民警应该反省,否则,当百姓再遇到危急情况时,恐怕要先掂量掂量要不要向警察求救了。如果连警察都不敢相信了,我们还能指望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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