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24日 007版)
本报讯 (记者黄明 通讯员黄宇)从即日起,吉林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招聘349名公益性岗位社区工作者。长春市城区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至2009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参加选聘。
社区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方便居民生活,同时,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
对经培训合格的选聘人员,将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选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业务上接受主管部门指导。
据了解,选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省财政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助。选聘人员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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