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全国城市基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各具特色
自今年9月全国乡(镇)、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农村和城市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基层改革发展的面貌正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讨论凝聚共识,调研走访形成合力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按照中央要求各地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城市基层针对街道社区的特点,充分利用党员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站点以及驻区单位活动阵地,推动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辽宁省沈阳市编写编制了通俗易懂的教材,还在城市基层开展了“四请四讲”活动,即请领导讲形势、请专家讲理论、请老干部讲传统、请先进典型讲事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1200多个宣传小组,深入到基层连队和社区的每个家庭,宣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科学发展观,帮助解决各族职工群众困难;重庆市各街道以“切实转变职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主题,各社区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促进和谐稳定”为主题,同时还为每个社区指派一名共驻共建单位中的党员干部担任活动指导员。
对于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各地按照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协助的要求,按照“共同管理、双向互动”原则,实现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的“无缝对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对流动党员参加活动采取属地式、委托式、归口式、站点式、联建式五种模式,同时建立健全四级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构,解决流动党员教育激励难、责任到位难、履行义务难等问题;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一方面努力与外出流动党员联系,确保他们参加活动,一方面又专门成立流动党员服务队,与外来流入党员进行逐个交谈,掌握一手材料,建立基本情况台账,保证活动覆盖面。
贴近基层突出实践特色——城市更新理念提高服务能力
各地街道、社区努力上下联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同时应对城市化进程挑战,推动街道、社区更新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理念,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城市街道、社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坚持错时工作,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度,要求社区干部三分之二时间进家入户、深入群众、全面掌握社区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先锋道街道以党组织和党员“双结对”活动为依托,以“爱心超市”为载体,为困难党员、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问题;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道针对困难党员,采取“互帮互带”,组织党员干部与生活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开展“面对面陪学”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援助和“送温暖”活动;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在街道社区以“帮民解难暖民心”为活动载体,围绕居民群众日常生活,开展环境绿化美化、公用设施维护、民事纠纷调解、治安防控巡逻等服务。
上海市努力在城市街道、社区建立健全听民意解民忧的新机制,同时建立自助互助机制、窗口受理服务机制、协调协同服务机制;北京市围绕构建城乡统筹党建工作新格局,把重点整改城乡接合部50个村作为统筹城乡党建切入点,通过加强党建,推动城乡接合部建设;天津市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以此带动新型街道社区城市管理、社会治安、解难助困、服务居民、社区建设等方面问题的解决,特别是着力解决农民向社区居民转变后的就业问题;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采取“一协商三关注”模式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即民主协商、科学制定动迁计划,关注村民就业、关注集体经济、关注社会保障,让村民失地不失业、不失利、不失落。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城市基层“三有一化”探索基层党建新途径
“三有一化”的要求成为各地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一大目标,即着力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做到有人管事;健全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做到有钱办事;抓好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做到有处议事;大力构建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内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各地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探索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的新路。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街道党委围绕“有人管事”,按照“健全组织、配强班子、配齐工作人员”的要求,优化组织设置,配强社区干部,多种途径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着力解决“社区管理班子弱、人手少”的问题;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注重在活动中建强社区党组织,进一步推进“划小社区支部”工作,同时组织社区书记、主任集中培训,强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服务发展、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意识和本领;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街道,紧扣“抓队伍、强服务、保民生、促和谐”载体,把加强基层执行力摆上重要位置,专门成立了工作督办领导小组,强化督查督办和实绩考评奖惩,有力地推进了街道社区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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