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启用人民来访新接待室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23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崔清新)18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红寺桥的最高法新的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举行了揭牌仪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仪式上指出,立案信访场所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
最高法立案一庭副庭长姜启波介绍说,大厅总占地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共划分为四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区,即办公楼、生活区、法官之家和申诉立案大厅。
据介绍,一层大厅设有12个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录入来访信息后按照案件类型和所在区域告知来访人到楼上相应区域等候接谈。二层和三层均为接谈区,每层设有两个候谈区和37个接谈房间,可同时接谈74名来访群众,接访效率大大提高。
据了解,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确定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这份意见要求,立案信访窗口的工作人员应使用“您好”“让您久等了”“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等文明用语,禁用“你怎么又来了”“你懂不懂”“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等不文明语言。
目前我国已有78%的基层人民法院和85%的中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规模不等、条件各异的立案信访大厅,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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