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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1月22日 星期一

痴情迷恋的“陷阱”

——一个美丽女孩两次被拐卖的惨痛故事

本报通讯员 高再新 朱彬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22日 003版)

11月16日下午2时许,一名满头红发、穿着时尚,青纯亮丽的少女向浙江义乌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求救,称自己被人拐卖两次,难逃魔爪,请求帮助。在红头发少女指认下,民警一举抓获涉嫌拐卖妇女的张某。

芳龄少女异乡的“邂逅”

红发少女叫余小琴,芳龄17岁,贵州省盘县人。今年9月3日,小琴因和父母吵架,从贵州老家跑到温州找表哥。9月6日,小琴来到温州,表哥帮她在一家服装厂找到份工作。9月15日,生性爱美的小琴因身上没钱向老板预支300元工资,准备去厂外买件新衣服。

当晚,外号叫“胖子”(即张某)的男子正在街上闲逛,当看到青春美丽的小琴,即上前搭讪。外表斯文大方的胖子在言谈中留给小琴较好印象,有钱、能耐、嘴甜。当晚,胖子陪小琴逛了服装市场,给她买了件新潮连衣裙,还请她吃了顿丰富的夜宵,这让小琴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礼遇。

之后,张某隔三差五就去看小琴,逛市场、上饭店、看电影……情窦初开的小琴以为自己真的遇上了“白马王子”,整天沉浸在爱情喜悦中。 “胖子”说什么,都言听计从。

痴情迷恋落入“陷阱”

“胖子”张某觉得时机成熟,于是叫小琴和他一起到江西跑业务,涉世未深的小琴在“胖子”的甜言蜜语和设下的陷阱里,立马答应和他一起去了江西。之后,“胖子”把小琴带到江西宁都县一家美容店,说是他表姐开的,让小琴暂时在这里上班。

临走前,“胖子”吩咐小琴好好干,每月有1800元工资。起初,小琴不知道“胖子”所说的业务就是做小姐,还心存感激。事实上,“胖子”已将她以4万元价格卖给了美容店。

11月1日下午,她乘店里人不注意逃出了这个让她伤心欲绝的地方。

小琴说,在美容店她没领到一分工资,逃出时身上只有两三元钱,但她没有报警也没给家人打电话要他们前来解救,而是又一次联系了“胖子”。那时恰巧“胖子”仍在宁都,两人见面后“胖子”装着一无所知、百般同情安慰着小琴,并连夜将她接走,两人在11月2日晚到达义乌。

两次被拐缘由“情惑”

11月16日上午,小琴无意间听到“胖子”在电话里和别人谈交易,而内容竟是把自己拐卖到福建厦门发廊内继续做小姐。“我听‘胖子’的话,好像对方已把买我的3万元钱打到‘胖子’银行账户里,这时我才知道胖子其实就是一个十足的人贩子,我的不幸就是他一手操纵的,我自己太傻了,又上了他的当”。

“胖子”张某是江西上饶人,2006年曾在永康明珠大酒店门口将受害人胡某拐骗至丽水,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小琴已被义乌铁路警方成功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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