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职工之家已成为工会开展工作的重要载体
全总举行座谈会纪念建设职工之家25周年
截至目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达到5406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7520个,各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达数十万个
本报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郑莉)“目前,全国基层工会现有模范职工之家单位5406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7520个,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分别超过2万个。”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召开的纪念建设职工之家25周年座谈会上获悉,建设职工之家已经成为体现中国工会性质、具有鲜明特点的工会工作重要载体。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王炯出席会议并讲话,代表全总书记处对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在建设职工之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说,今后一个时期建设职工之家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着眼于服务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着眼于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眼于落实依靠方针、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着眼于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着眼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着眼于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王炯强调,开创建设职工之家新局面,各级工会组织要着力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谋共识;要着力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下功夫、作贡献;要着力在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上下功夫、显优势;要着力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下功夫、求作为;要着力在强化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上水平;要着力在强化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抓落实,努力把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据了解,1983年,中央书记处作出了要把工会组织建成职工之家的重要指示。1984年,全国总工会在基层广泛深入开展了建设职工之家活动。25年来,“职工之家”已经成为服务基层单位中心工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职工权益、帮扶困难职工、培养四有职工队伍、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人的学校和乐园。截至目前,已有5406个基层工会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7520个车间班组获得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此外,省级模范职工之家2.4万个,模范职工小家2.1万个;市、县级先进(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则分别超过36万个和23万个。
座谈会上,重庆市总工会、辽宁葫芦岛市总工会、甘肃天水市总工会、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工会、河北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工会、广东湛江市邮政工会、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束滨霞采油站工会小组等基层工会组织介绍了各自的建家经验。
来自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国铁路、民航、金融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等有关负责人,以及参加建设职工之家培训班的部分模范职工之家、“双爱双评”先进单位工会主席共170余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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