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督办案落实不力
海口:敷衍人大代表 政府部门挨批
市人大负责人说,再无进展将启动质询程序
本报讯 (记者赖志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议案或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决不允许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敷衍。”11月3日上午,在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案办理工作汇报会上,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锦全对相互扯皮、没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市交通、国土、规划和市重点项目办等部门提出了严厉批评。海口市副市长丁竹在会上代表市政府就两个督办案没有落实到位道歉。“如果再次督办仍然没有进展和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将对相关负责人启动质询程序。”高锦全说。
据了解,海口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和大会闭幕后,代表们共提出了359件议案和建议,其中《关于解决我市公交场站、枢纽站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和《关于制定和试行海口市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新办法(绿色通道)的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为督办案,交由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重点办理。
在11月3日的汇报会上,海口市交通、国土、规划和市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就督办案答复人大代表,称“目前已落实海甸岛、桂林洋高校区等公交场站规划,今明两年逐步解决以上公交场站的建设问题”。然而,当高锦全问:“海甸岛、桂林洋高校区的公交场站的具体选址确定在哪里?土地权属落实如何?公交场站的选址、建设是否遇到阻碍?需要哪个部门帮助解决?”规划、国土、交通三部门的人员此时却无人吱声。在该谁先牵头提出具体选址问题上,三个部门相互推诿。
主任会议成员和人大代表对相关部门的办理情况并不满意,认为这两件主任会议督办案并没有引起职能部门的足够重视,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也不够,存在互相推诿情况。特别是市民关心的公交场站、枢纽站建设用地问题,目前仅仅停留在设想阶段,连基本的选址都没有确定。会议要求,承办单位必须在10天内拿出具体的办理举措,10天后再次向主任会议成员和代表汇报两件督办案的办理情况。
高锦全指出,年初确定督办案之前与市政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调,两件督办案都是事关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承办单位不能把督办案的办理当成一种负担,必须高度重视主任会议督办案的办理工作,必须真正将督办案责任化,明确办理的时间和节点。
海口市副市长丁竹在会上表示,会后将明确流程,责任落实到人,保证10天后给人大代表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