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注射甲流疫苗收费情况经查不实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03日 001版)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车辉)近日发改委针对部分网友反映陕西、山东和浙江等省的少数地区注射甲流疫苗收费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今日发出公告称,相关地方实际注射的是普通流感或肺炎疫苗,注射甲流疫苗没有收费。
发改委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甲型H1N1流感疫苗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其他疫苗,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凡纳入国家和地方免疫规划的疫苗,实行政府定价,由政府采购,免费向群众发放;其他疫苗实行市场调节价,群众自愿、自费接种。
发改委公布的调查情况为,网友反映的西安市报恩寺小学注射甲流疫苗每次收费90元,实为学校组织的普通流感疫苗接种。具体疫苗为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价格为市场调节价。
网友反映的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卫生院进口的幼儿甲流疫苗850元一针,实为美国惠氏公司生产的“小儿肺炎疫苗”,价格为市场调节价。
根据网友的反映,发改委已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疫苗接种过程中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为甲流疫苗接种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