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县政协委员为打工致残农民工讨权益6年发送98封申诉状
农民工异地打赢“无望”工伤赔偿官司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睢宁县农民工袁传章接到了一封来自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书:“……判定滕丙亚赔偿袁传章各项费用合计14.73万元。”坐在轮椅上的袁传章,攥着盖有人民法院鲜红大印的判决书,泪流满面。他说:“是县政协委员和法援律师帮俺打赢了这场‘无望’的官司!”
不知自己伤情 被老板“忽悠”出院
今年54岁的袁传章是睢宁县庆安镇农民。2000年6月14日,袁传章在大庆市采油四厂某工地校正钢管时,被大堆滚落的钢管砸伤,昏迷不醒。经大庆油田总医院确诊,为胸髓损伤截瘫,左胫腓骨骨折,左肩胛骨骨折。
三天后,袁传章苏醒了。老板滕某对他说:“你的伤并不重,只是腰受点伤,卧床休息休息,睡些时日就好了。可是在医院里睡一天要花好几十元住院费,还不如回家睡,把这钱省下来给你本人,这对你本人和你家庭都更好。”老实憨厚的袁传章心想老板说得在理,表示同意。见此,老板拉着他的手,在事先写好的协议上按了手印。袁传章拿了老板一万元的“一次性补偿费”,回到了老家睢宁。
可是几个月过去了,袁传章的腰还是没“睡”好。经当地医院诊治鉴定,其损伤构成二级伤残。由于丧失了手术最佳时机,治疗效果不明显,最终造成截瘫、僵卧。出院后,袁传章吃饭要人喂,大小便要人帮,承包地无人耕作,八旬父母无人赡养,两个孩子上学没有钱交学费,全家陷入了绝境。
政协委员仗义代理 官司一波三折
正当袁传章心灰意冷、失去信心的时候,睢宁县政协委员侍孝传在政协会上听到了此事,他拍案而起:“用人方不能这样不负责任!我要帮这位农民工打官司,一定要维护好这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政协会一结束,侍孝传就带着睢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函赶到大庆市,费时10余天才找到用人方老板滕某。滕某听明白他的来意后马上变脸,蛮横地说:“要是出于可怜,我可以再给(袁传章)个万儿八千的。要是打官司,你打吧,这个地方你能打赢官司,我在这里就白混了!不信走着瞧!”
侍孝传不信邪。他以县政协委员和法律援助人的身份,拿到了大庆油田总医院为袁传章确诊的原始病历,并为其做了工伤鉴定。随后,侍孝传帮袁传章一纸诉状将用人方老板滕某告上法庭,请求大庆市让胡区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各种经济损失147363元。可想不到的是,让胡区法院认为原、被告所签订的一次性补偿协议是双方愿意的,不存在欺诈行为。一审败诉后,袁传章上诉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3月,大庆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两次庭审,让袁传章痛不欲生。他在上诉书中说:“签协议时我怎么会知道自己已经截瘫,如果我知道,这1万元钱能买我这下半生吗?就是我愿意,我的家人能愿意吗?”
面对败诉,侍孝传也是泪流满面,但他更坚定了帮袁传章把官司打下去的决心。
98封申诉信换来柳暗花明
于是,侍孝传以睢宁县政协委员的身份向黑龙江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和领导为袁传章寄送申诉状,6年间,先后寄了98封快件,这些快件最终扭转了案件的局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函转大庆中院,要求对袁传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复查再审。
江苏睢宁县法律援助中心遂指派徐州市千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娟与侍孝传一同代理此案出庭。大庆中院再审后认为,袁传章与滕某签订协议时,袁传章没有看到自己病历,也并不知道自己当时已截瘫的状况,且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系在滕某要求下签订的。滕某在明知袁传章已经截瘫需要支付大笔费用进行治疗和护理的情况下,要求与袁传章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的行为,显系欺诈行为。该案经大庆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一、撤销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终字第103号民事判决及大庆市让胡区人民法院(2002)初字第1246号民事判决。二、滕某赔偿袁传章各项费用合计147363元。一审案件受理费4457元,由滕某负担。
经过10年的诉讼,因工致残农民工袁传章在县政协委员侍孝传和睢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终于讨回了自己的权益。
( 胥明虎 五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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