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采暖费价格不调整
“五类困难群体”供暖不花钱
本报讯 (记者朱少凡 通讯员周雅丽)近日,沈阳最低气温降至零下6摄氏度,进入冬季,供暖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记者了解到,今年沈阳的采暖费价格和去年一致,没有调整。
然而,细心的市民发现,今年的煤炭降价了。“煤涨价,采暖费涨价;煤降价,为什么采暖费却不降?”一些市民提出疑问。
在沈阳某大型煤业集团销售处,记者发现,今冬采暖煤价格与去年相比确实有所下降。以4500卡采暖煤为例,去年的售价为550元/吨,而今年的价格仅为450元/吨。从出厂价格来看,煤炭的价格确实降了。那么,根据煤炭价格和采暖费价格之间的联动机制,在煤炭价格跌幅达10%时,采暖费价格是不是也要相应下调呢?
对此,沈阳市房产局供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今年煤炭价格确实有所下降,但也只是降到去年调整采暖费价格时的测算价格。”
据介绍,2008年采暖煤最高价曾达到800元/吨,但物价部门在制定采暖费标准时却不会采用这些极值,而是根据煤炭价格的整体水平确定一个合理的测算价格。而且,煤炭的出厂价格并不等于到库价格,还要算上运输费等其他费用消耗。因此,今年供暖费不降价。
可是,对沈阳市“五类困难群体”而言,却可以享受100%的“暖补”。这“五类困难群体”包括:低保户、上年底前因企业转制或并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军转干部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未就业的军转干部、1993~1999年军队复员干部、市属特困企业中的“五方面人员”。这些人员在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继续按100%给予采暖补贴。
此外,特困企业、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也可以按比例,享受五成以上的供暖补贴。其中,低保边缘户的采暖补贴比例为68.57%;经认定的市属特困企业职工的采暖补贴为52.46%,其余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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