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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报告

如何更好落实配套资金成为焦点

委员认为:以资金配项目会挫伤群众积极性

《工人日报》(2009年10月30日 001版)

本报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张伟杰 杨连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如何更好地落实配套资金成为与会者关注的一个焦点。

唐天标委员说,中西部地区、贫困山区和民生项目,应该酌情降低地方配套资金的比例,不能只规定一个配套资金比例,拿得出配套资金的就给项目,拿不出的就不给,这样永远只会给富的地方锦上添花,穷的地方无人雪中送炭。“实际上,有些拿不出配套资金的地方特别需要建设,正因为那里穷,才拿不出资金。我认为,现在提出来配套资金配不上就取消项目,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如果不需要而乱报项目,取消是可以的,但是有的地方特别需要,又拿不出配套资金,却把项目取消了,就会挫伤群众的积极性。”

据宋法棠委员介绍,从调研的情况看,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只有53%,包括一些沿海的发达省份,落实也不是很理想,浙江的到位率只有70%。宋法棠委员指出,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危害性很大。“可能会形成‘半拉子’工程,前期进行得很好,后期没有钱了,干不下去了。再有,地方配套资金还落实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最后向银行贷款,债务又落到建设单位了,增加了建设单位的债务负担。”

张美兰委员认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制约公共投资加快步伐的一个瓶颈。“所以我很赞同‘加大中央对重大公共投资特别是民生工程的支持,适当降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配套资金比例。’”与此同时,张美兰建议:少上项目、取消这些地区的配套资金。特别是在群众最需要的、最盼望的民生项目上,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

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建议,可以通过引进民间资本的办法解决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汤小泉委员也建议有关部门研究拉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和方法。“光靠国家投资、光靠地方政府的配套投资,完成这些工程还是有困难的,要真正拉动消费,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长久发展,民间投资还要加大力度,要出台政策,拉动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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