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探索建立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和谐企业评价标准
职工不满意就不能当选和谐企业
本报宁波10月26日电 (记者李刚殷 通讯员童密芳)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市自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以来,仅慈溪市就有5家企业因职工满意度不达标而被一票否决。“在评比和谐企业中,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能不能评先进,让广大职工群众说了算。”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姚晓东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坚持和谐企业创建以群众满意度为评价体系,宁波走在全国前列。
2007年5月,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把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建设和谐宁波的重要抓手。按照这一要求,由市总工会牵头,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础上,在全国首创了以企业发展、劳动关系、环境关系、社会关系、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和谐企业创建模式,形成了由五大类一级指标、37项二级指标和7条一票否决指标组成的基本框架。
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和谐的重点,在《宁波市和谐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中,劳动关系占40%权重,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收入、劳动安全卫生等12项职工关心的民生问题。此外,企业发展占10%权重,企业文化占13%权重,环境关系占15%权重。
企业是不是和谐,广大职工的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宁波把职工的满意率作为衡量企业和谐程度的标准之一,在具体考核中,设置“职工满意度”指标,从尊重和信任、生产和生活、保护与保障、关心和培养、环境和文化五个方面,制定《职工满意度测评表》,企业基层工会要按企业职工人数一定比例(500人以下的按10%,500人以上的按5%),进行职工满意度测评。
同时,他们把职代会表决列入创建和谐企业申报的必备程序。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首先应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企业自评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其中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自评结果应按照厂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自评分必须在80分以上、职工满意度测评要在85分以上。慈溪的一家大企业就是因为职工满意度低于85%而被否决。
和谐企业创建在融洽企业劳动关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社会形象、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该市有20340多家企业开展了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和14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创建实现全覆盖。2008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1%以上,有32587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惠及职工126.2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