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
明确提出:“工会参与维稳,必须建立在依法维权基础上”
本报讯(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潘春芳 周晓莉)“工会参与维稳,必须建立在依法维权基础上。否则,不谈维权只谈维稳就会成为空谈。各级工会组织在维稳的过程中,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0月14日,湖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国庆在和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座谈维稳工作时如是说。
今年7月以来,湖北省总工会在全省县(市、区)级以上工会,集中开展以“清积案,促和谐,保稳定”为主题的工会主席“四访促和谐”活动,通过“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形式,切实解决职工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湖北省总工会七位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分别带队前往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企业以及职工情绪波动较大的地区,对疑难问题与职工面对面的进行深入的交流。
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县级以上工会领导干部共计531人次参与“四访促和谐”活动,共接待处理各类信访问题1380件,结案1245件,结案率达90.2%,有效的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与职工队伍稳定。
湖北省总通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职工队伍队伍稳定的深入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省委省政府为此出台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为了落实《意见》,省总工会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下发20多个相关文件,为工会参与改制、维护职工权益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今年7月,在处理武锅股份公司因裁员引发的劳资矛盾时,省、市工会通过指导武锅股份公司举行集体协商和召开职代会,制定通过了职工续签合同方案、职工内部退养办法、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方案,解决了劳动争议纠纷。
湖北还把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维权维稳的重要载体。省委、省政府相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全省82%的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创建活动,并在评选表彰劳模、先进企业等荣誉时,将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作为重要条件。
同时,湖北省县以上地方工会全部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市、县两级工会全面推广了武汉市青山区总工会帮扶中心“四位一体”建设的经验,促进全省构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四位一体”帮扶维权体系的建设,打造了湖北工会帮扶维权工作品牌。今年以来,仅青山区总工会帮扶中心就接待职工5800余人次,其中4976人次得到生活救助,217人达成就业意向,50多人得到法律援助,280多人的信访问题得到协调解决。
宜昌市总工会把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与开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宣传服务、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相结合,有效降低职工维权成本,打通了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绿色通道”。中心成立来,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2起,成功调解39起;协调处理集体上访案件1起。
面对不断变化的职工队伍,湖北各级工会把农民工作为工会帮扶维权的重点。目前,全省13个市(州)、84个县(市、区)工会与外省市工会建立了双向维权机制,建立“1+8”武汉城市圈农民工维权联盟,600多个乡镇建立了农民工维权服务站。湖北十堰市总工会与劳动保障、安全监督以及司法、信访、农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调处了多起农民工维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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