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评价的方式比结果更重要
□晏 扬
《工人日报》(2009年10月15日 003版)
日前,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评价中心发布《2009广东省市、县两级政府整体绩效评价红皮书》,给广东省的21个市、121个县(市、区)两级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打分。其中的“公众满意度报告”指数全省平均值仅为4.97分(满分为10分)。(见10月13日《广州日报》)
总体满意度仅为4.97分,评价结果应该算是“不满意”了。可是,这种评价方式却令人感到满意。
“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成了一种时髦的调查,不少地方政府不时公布相关数据,人们见惯了“满意度高达90%以上”的调查结果,极少过满意度总体不及格的“不和谐音符”。因此,广东省4.97分的“史上最低公众满意度”,反而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这一结果与调查方式有关。该调查、评价、发布完全由独立的社会机构完成。尽管“独立第三方”的评价指标仍不够完善,但其角色定位保障了调查结果相对客观公正。而那些公众满意度动辄达90%以上的调查,大多是政府自己给自己打分,所谓“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差不多异化为“官员对政府的满意度”。
将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调查交由独立的社会机构完成,并将评价结果能在当地媒体上广泛公布,是需要胆识和勇气的。在我看来,“史上最低公众满意度”并没有给广东省两级政府抹黑,反而让人看到了他们坦诚面对问题、尊重民众评价的姿态,这样的姿态是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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