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化信访评估责任追究体系
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
《工人日报》(2009年10月13日 001版)
本报讯 (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日前,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信访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明确信访评估责任主体的责任,强化信访评估的责任追究,推动信访评估工作深入开展作出具体规定。
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不进行信访评估,或在信访评估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决策失误,引发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开展信访评估工作,坚持把信访评估融入涉及国计民生的决策制定和项目论证审批的全过程。各级政府的项目审批部门对规定应当进行信访评估的项目,未经信访评估或信访评估未通过的,不得审批立项。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信访评估的责任主体,要求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由决策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信访评估工作。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决策的事项,分别由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直接分管应该评估的决策、项目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通知》突出强化了信访评估的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对未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责令做出深刻检查或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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