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宣判首起网上销售假药案
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
《工人日报》(2009年10月12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黎昌政 刘佳婧)湖北省武汉市首起网上销售假药案近日宣判:被告人卢冲被当地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80万元。
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审理查明,卢冲生于1982年3月,是湖北省天门市农民。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他以虚构的“首都协和医学研究院与北京股骨头坏死专研中心”“中国国际鱼鳞病康复研究所”等单位名义,在互联网上发布销售药品的广告和信息,并向多人出售假药,非法销售假药金额共计人民币142万多元。
2009年1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卢冲销售假药的报案后,在一民房内当场查获“醒脑安神丸”“协和骨康胶囊”等9种半成药品5509瓶、各类药品销售标识多张及其私刻的“中国国际鱼鳞病康复研究所”等单位印章13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认为,上述9种药品均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所标示批准文号均系伪造,应按假药论;药品的有效成分不明确,标示的功能主治和适应症均未获批准,可能贻误患者诊治,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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