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执政意识
以“党的建设”为主题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定,必将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提高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执政意识是一个政党及其成员对执政目的、执政任务、执政环境、执政资源、执政基础、执政方式等与执政相关问题的所有认识、看法和思想的统称,是执政现象作为社会存在在执政主体头脑中的反映。
在肯定广大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的主流、总体、趋势的同时,不难发现,部分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部分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淡薄模糊。在对自己是一名执政党的党员领导干部这一社会角色的自我认知问题上,有的党员干部只是意识到了,但没有感觉到这意味着什么,有的则是在开会、党校学习等场合才偶然意识到,还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这个意识。
执政意识的模糊还表现在一些具体意识方面。例如,有一定数量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就已经完全实现了从夺取政权的政党到执掌政权的政党的转型,还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我们党扩大执政社会基础的政策有错误或模糊的看法,等等。
部分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陈旧错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手中所掌握的权力是上级领导(组织)给的,应对上级(组织)负责,有的甚至认为权力是“自己通过努力争取来的,应为自己服务”。
部分领导干部的部分执政意识矛盾或混乱。几乎没有干部不赞同“依法办事”、“民主执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理念及其重要性。但是,一到实际操作层面,一些人却是抽象肯定,具体否定。
现实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工作在基层的干部,执政意识往往还比较强。他们处于第一线,工作生活在群众中,与人民群众有更直接、更密切的接触,对社会矛盾的实际情况、群众的意见与不满等,有比较直接的接触和体会,忧患意识等执政意识还相对较强。厅局级干部在我们党从中央领导到地方基层干部的纵向体系中,属于“中间层”,这一层次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在党政机关工作,主要从事政策制定、机关领导等工作,工作范畴与人民群众的直接联系较少,对人民群众的疾苦了解相对较少,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等相对较弱。
另一种现象则是,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干部的执政意识水准相对较低。在与执政意识相关的问题上,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干部与其他地区存在明显差异。这一现象值得关注。
我们党是一个拥有7000多万党员的大党,即使只有一成领导干部执政意识水平较低或有错误认识,也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执政时间越长,执政意识越容易淡化。因此,对党员领导干部执政意识所存在问题及趋势要有高度的警觉性,必须防微杜渐,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弱化、衰减。
(摘自2009年第38期《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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