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能“一裁终局”吗?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4日 007版)
我的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拖了快一年了,家里孩子上学急等着钱用。我听说案子通过“一裁终局”好像挺快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想知道我能不能用这个“一裁终局”?
读者:黄海龙
黄海龙: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通过“一裁终局”解决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几种:(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看看你的案件是否属于上述类型,从而分析能否适用“一裁终局”。另外,结合你说的情况,一般来说你的案子拖了快一年了,极有可能不属于“一裁终局”的案件。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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