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津检察院 动态引导提升批捕案件质量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4日 006版)
本报讯(通讯员 高忠祥 董海徽)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在办理审查批捕案件中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有效提升了批捕案件质量,到目前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6件43人,其中批捕35件42人(包括追捕2件2人),不捕1件1人。审查批捕的案件无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的情况,不批捕案件无复议、复核的情况,批捕准确率、不批捕准确率均达100%。
据了解,该院对于暴力、恶性、突发、疑难复杂的重特大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或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党委、人大或上级机关要求介入的案件及侦、检认为有必要介入的其他案件,都及时与侦查机关联系,派员提前介入,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在立案、侦查、批捕各个环节进行动态引导。到目前,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12件13人,占受案总数的33%和30%,,对重大、恶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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