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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9月14日 星期一

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遭遇四方面问题

关键是如何用好国家制定的众多政策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4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记者从9月11日召开的全国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会上获悉,截止到今年8月底,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28.06亿元,预计到今年年底,绝大部分改造项目能够完工。此间,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称,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加之有些地区对相关政策把握的不够全面准确,工作中还存在四方面问题。

9月11日,祝列克在松江河和泉阳两个林业局的棚户区改造现场检查时说,归纳起来,棚户区改造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工程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进程缓慢。其中有国家计划下达相对较晚、手续繁琐、审批难等原因,但主要是部分地区前期工作滞后,工作不深不实不细,个别地区多次调整初步设计,导致项目开工迟,进展慢,难以按期完工;

企业资金普遍困难,筹资压力大。从稽查检查情况看,企业自筹资金压力很大,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造成影响;

工程质量有待提高,个别工程项目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地区对工程质量疏于管理,执行“四制”不严格,主要建筑材料采购把关不严,工程监理形同虚设,个别项目存在安全隐患;

有关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虽然大部分省区研究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但有些省区存在落实难的问题,个别省的省级配套资金未按要求足额落实到位,有的省还将省级配套资金层层转嫁给企业承担。

祝列克分析说,这些问题,有的是地方认识不足、工作不力所致,有的是不按程序办事、监管不严造成的,还有的是在推进工作中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的问题。

据了解,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于2008年底在东北、内蒙古启动试点,今年在9省区重点国有林区全面铺开,力争用3~4年的时间,完成55.5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任务,新增住宅面积2775万平方米,基本解决重点国有林区职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但在具体执行和落实中,个别人把它变成了“挣钱工程”,令人痛心。

据介绍,中央层面上已经对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予以明确。国家四部门联合颁发的《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是做好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而且,各省(市区)均被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各自的实施细则。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予以明确。

祝列克认为,国家目前出台的这些政策如果用足用好是可以解决许多问题的。但有些地方没有用好国家制定的政策,比如,有个别省在研究安居工程省级配套资金时,降低了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省级配套资金标准。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立即纠正。他说,棚户区改造这项工作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可以灵活处理,但绝对不能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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