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遏制安全事故——
“让造成恶性事故的不法矿主倾家荡产”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4日 001版)
本报讯 (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要加大经济责任追究力度,让造成恶性事故的不法矿主倾家荡产、得不偿失。”河南省省长郭庚茂9月9日怒斥违规生产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并表示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和有责任的地方官员严惩不贷。
9月8日,河南省平顶山、三门峡接连发生两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截至10日,已造成57人死亡,14人受伤,仍有35名矿工被困。目前,两起事故涉及的13名相关责任人或停职或被罢免,其中,有4人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已经介入。
郭庚茂表示,此次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和症结有三条:一是非法违规生产;二是安全措施落实不力;三是监管失灵。郭庚茂称,造成不落实的原因很复杂,一些领导机关作风漂浮,不认真落实规定;个别企业见利忘义、草菅人命。监管人员要么被矿主收买,要么参与经营,不能起到监管作用。郭庚茂说,对这两起事故要严厉追究,对相关责任人处理绝不手软。当务之急是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郭庚茂强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有关地方官员要严格问责。要加大经济责任追究力度,让造成恶性事故的不法矿主倾家荡产、得不偿失。要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或者官僚主义,相关干部必须承担行政责任。要加大党纪责任追究力度,凡是重大事故的查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介入调查,参加调查组,追查其中隐藏掩盖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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