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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9月12日 星期一

镇江工会干部上岗先过“法律关”

“既要会讲群众语言更要会讲法律语言”

工会干部、普通职工、企业经营者个个参加普法教育,形成依法维权氛围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12日 001版)

本报讯(记者王伟 通讯员何应洋 刘业林)“以前上访职工多,而自己法律政策掌握不够,轮到自己接访,心里真的有点发怵。现在,职工来访少了,而我们不仅会讲群众语言,更会讲法律语言,接访成了检验能力和了解一线职工的机会!”9月4日,记者到江苏省镇江市总工会采访,负责当天接访工作的市总工会干部老李乐呵呵地说道。

面对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和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案,镇江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工会普法工作。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苏说,工会干部在与企业行政人员、劳资人员打交道时,需要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的技巧和能力。“工会干部要掌握两种语言,一个是群众语言,一个是法律语言。”从今年初开始,一个以“法律在我身边,和谐在我创造”为主题的普法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在镇江展开。

镇江市总工会提出:工会干部上岗先过“法律关”,各级工会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普法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维权的能力、方法和技巧都成为必讲的课程,所有培训实行学分制考核,成绩作为工会干部上岗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目前,市总机关干部、直属企事业中层以上的干部及各辖市区总工会主席、局(公司)工会主任、百人以上企业工会主席共计9122人次参加了培训。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键是让广大职工掌握法律武器。镇江市总工会通过组织街头咨询、知识竞赛、开辟专栏、走进直播室、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职工法制宣传活动。市总工会在《镇江日报》开辟“以案说法”专栏,每周一期,解读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市21300名班组长以上职工参加了劳动法律知识培训。

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是劳动争议持续上升的重要原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先要让企业负责人学法、懂法、依法经营。镇江市总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6期厂长经理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近600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工会普法活动使职工上访率明显下降。据统计,今年镇江市总工会接待职工来访总量同比下降22.18%。工会干部依法维权能力得到提升,市总机关干部成功调处了180多起信访案件。镇江市总工会被评为镇江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还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五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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