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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9月09日 星期一

【新闻观察】“六年半可购一套房”:期待承诺后的行动

□李 记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09日 003版)

9月6日,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在接受采访时称,重庆政府调控房价在全国诸城市中效果显著,若房价过高,超出多数市民的收入水平,就不是“宜居重庆”。他表示,重庆调控房价的目标是:一个正常就业的普通家庭,六年半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见9月7日《重庆晚报》)

相较于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近日将房价上涨归结为“丈母娘的需求”——小两口快结婚了,却一直不买房,于是丈母娘把女婿找来“探讨”,这下小女婿坐不住了,只好清仓、典当,筹钱买房——黄副市长的话则比较务实,更像是代表当地政府给市民的一句承诺。这样的承诺,显示了当地政府在调控房价上的信心,明晰了重庆市调控房价的目标,也显示了当地政府敢于担当责任的勇气。当然,这样的勇气,最终需要用实际行动来验证。

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内各地房价非但不降反而逆势飞涨。在不少地方,有些政府部门和房地产市场之间有着斩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所以,近期在调控房价上的做法可谓步调一致,或通过各种方式隐形托市,或面对房价飞涨不管不问。

在此态势下,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承诺“普通家庭六年半可购一套房”的房价调控目标,难能可贵,表明了当地政府试图解决住房这一老大难民生问题时的务实。并且,“六年半可购一套房”的房价调控目标,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可能性;对经适房、商品房土地出让价的控制,享受政策性住房市民占总人口比例的划分,也足见当地政府务实的态度和谨慎的行动。

一边是百姓收入的减少,一边是房价的逆势而涨——在此情况下,刚性需求只会被进一步地抑制。而且,前阶段各地地王频现,新楼盘开工量减少,未来一个阶段供给与需求间的剪刀差,势必会给各地房价调控带来难题。以此分析,我们更应该将重庆市政府提出的“普通家庭六年半可购一套房”的调控目标,看成是当地政府在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动向的未雨绸缪。

当然,实现这一房价调控目标,需要重庆市政府今后具体而务实的行动。比如说,“普通家庭”是指哪些家庭,“六年半”是从何时开始,“一套房”的地段怎样、价位如何、面积多大等问题,都有比较大的弹性解释空间。对重庆市民而言,他们对房价之于收入的差距、购房压力的实际感触,才能最真切地见证这一承诺兑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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