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60年 前进中的工会】我爱工会这一行
1985年7月,我中专毕业被分配到湖南省永兴县总工会,在工会办公室工作。这一干就是20多个春秋。2006年春,我调到永兴县蔬菜局任工会主席。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工会,就是咱劳动者的“娘家”。
1994年10月的一天,我和同事在县总办公室接待了一位名叫刘兰英的女职工。当时,她在永庆楼饭店当服务员。她告诉我们,她1983年参加工作,1990年结婚。1993年12月生下一个女孩,并响应政府计划生育号召,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不料公司经理竟以饭店已承包为由,拒绝支付她产假期间应报销的一切费用。
听完她的诉说后,我们立即联合县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多次去刘兰英所在单位调查协商,讲明国家政策,希望单位落实刘兰英相关待遇。协商无果后,我们又帮刘兰英申请劳动仲裁,县总工会派一位副主席和一名熟悉劳保事务的干部担任她的代理人。经开庭审理,裁定该饭店应按国家规定付给刘兰英分娩时住院医药费等1659.65元,产假工资759元,哺乳期工资1242元,同时,按规定发给刘兰英女儿独生子女保健费。事情解决后,刘兰英紧紧握住我们的手,噙着泪花激动地说:“ ‘娘家’人为我讨回了公道!”
20多年来,我们永兴各级工会干部究竟为劳动者办了多少实事,做了多少好事,我记不清,也数不清。那是因为,我们深深懂得:时刻把职工冷暖记在心头,敢于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鼓与呼,是一个“娘家”人的起码良知和基本职责!
20多年来,永兴县的工会工作在改革开放中稳步前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县总工会机关旧貌换新颜,3栋集办公、商贸、职工教育、文化娱乐于一体的活动大楼先后拔地而起。在全省县镇工会工作三年一度的评比竞赛中,永兴县总工会连续3次被评为“先进县工会”。
我爱工会这一行。20多年的雨雪风霜,20多年的磨练摔打,倾注了我对工会的一片深情。我曾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工会干部”、郴州市“模范工会工作者”……
我想,今生生命有限,如果有来生,我还要干工会这一行。
(作者系湖南省永兴县蔬菜局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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