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廉租房将有条件出售
《工人日报》(2009年09月02日 007版)
日前,福建省出台的未来三年廉租房保障规划确定,该省将探索廉租房可租可售的方式。
据介绍,廉租住房可售可租的“售”,是指政府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出售。廉租住房租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廉租住房总量的50%以上。廉租住房出售时应根据承租人的意愿,实行自愿申请、核准制度。廉租住房承租家庭如愿购买廉租住房,可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也可以按比例分期付款。廉租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产权的,经批准由当地政府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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