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遏制“酒驾”
从8月15日公安部“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后,北京公安交管局东城支队夜查小分队的韩江涛等几名警官就没有回过家,晚上23时开始夜查,天蒙蒙亮时到单位休息,醒来后继续值班,如此往复……
然而,“酒驾”现象似乎并未根本遏制。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酒后驾车违法案例仍高居全国第5位。
“一线交警的压力很大,治理‘酒驾’仅仅靠警力是不够的,应该使用‘组合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问题专家丁立民教授表示。
立法从严且执法必严
网上调查显示,近九成网友认为,“酒驾”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惩罚过轻,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
长期代理交通肇事案件的律师王明说:“酒后驾车之所以屡禁不止,同定性偏低、处罚宽松、以罚代刑有直接的关系。这使得酒后驾车成为‘杀人成本最低’的交通肇事行为。”
据他介绍,我国对“酒驾”和“醉驾”虽有相应的行政处罚,却无刑罚措施。相比于一些国家对酒后驾车采取的“零容忍”严厉处罚,我国的惩罚显然太“温柔”。德国规定酒后驾车者哪怕没有造成具体伤害,只要被查到就会被提起诉讼,至少禁驾9个月,并处一年以下徒刑或者罚款。
“仅靠立法严格以及运动式的警力安排并不够,平时就要严格执法。据我了解,有的地方把查酒后当任务,甚至有司机专门打听什么时候哪里查,这样的‘游击战’肯定不成。要强化法律惩戒威慑作用,立法从严,执法也必严。”
他介绍,违法必纠、执法公正也是治理“酒驾”成功国家的共同特点。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游泳巨星菲尔普斯刚在奥运会获得金牌,就被美国警方发现酒后驾车。尽管他没有造成什么实际损害,但还是被拘捕、判18个月缓刑、留校察看一年半。还被要求到学校作关于“酒驾危害”的巡回演讲,并没有因其身份而被宽大。
酒后不开车观念需植入灵魂
韩江涛长期从事“酒驾”稽查工作,他认为,既然现在应酬中饮酒成风,那么酒后不开车的观念就应该深入人们的灵魂,“要让大家觉得酒后驾驶就和偷东西一样可耻,和人品相关,形成这样的观念才到位。”
他认为,酒驾者出事后,得要他记一辈子。“应该将酒驾与个人信用挂钩,让有不良记录的人在升学就业,职位升迁以及贷款等一系列个人利益相关的领域付出代价,在这种情势下,那些喜欢喝酒开车的人必然会约束自己的行为。”
而王明律师认为,“将酒驾者纳入银行或者保险公司信用名录的‘黑名单’等,未尝不是一种积极的制度探索和尝试。”
一些网民建议,不妨将查处到酒后驾车的人一律曝光,除接受法律惩戒外,还应该让他们接受道德的谴责。
而对于国家公务人员,社会学家夏学銮认为,不妨建立公务员酒后驾车的辞退制度。对酒后驾车的公务员,要将“酒驾”情况“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并给予相应处分。其他行业的从业者,也可以将这种违法行为与车辆的保险费率挂钩,与银行的诚信记录挂钩,让他们贷款难、投保贵、做生意难,这些恐怕同样是根治“酒驾”的务实之举。
将“酒驾”扼杀在萌芽状态
在很多执法者和专家看来,对付酒后驾驶最好的办法还是将其扼杀于萌芽状态,“这需要加强宣传工作,让人人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害。”
北京市东城区交通支队和平里大队的郭警官表示,交管部门一直十分重视深入辖区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发现实际效果很好。“特别是进入学校,让孩子们劝家长不要喝酒开车,一方面动员家庭成员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也让孩子们从小形成不能酒后驾驶的认识。”
丁立民教授认为,执法和教育常态化,是国外的一条经验。据他介绍,在一些发达国家,主办交通安全教育的不仅有警察、学校等机构,还包括大量的社会组织。在教育方式上,也不仅限于口耳相授,而是采用多媒体、虚拟实境等高科技手段。
比如,德国民间道路安全组织特意安排学生亲身体验酒后驾车的感觉,根据醉酒程度设定一种模拟驾驶装置,醉酒程度越严重,刹车和控制装置反应就越迟滞。而在加拿大,因“酒驾”被禁驾3个月到一年后,相关驾驶员为取得新驾照,要在自己车上装一个特别的强制监护系统。这个系统叫“点火互锁装置”,是一个酒精测试仪与点火系统相连的装置,驾驶员每次发动车时必须吹气,酒精含量超过规定值,车辆无法启动,每次测试结果被存在仪器里,定期向管理中心上传数据供执法部门分析驾驶员的驾车行为。
“我们现在的测试仪器越来越先进了,但也只能测出酒量的含量。”韩警官说:“最好的仪器是自己的心,它能测出一个人有多少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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