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工会“三大场所”建设纳入政府计划
该市市长表示,这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本报讯 (记者赵翔)8月18日,随着南城县总工会新大楼的峻工和临川区总工会新大楼的动工,江西省抚州市工会办公、办事、活动“三大场所”建设进入实质操作阶段。据了解,抚州市政府已把工会“三大场所”建设纳入了政府工作计划。市长张勇说:“三大场所建设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抚州市总工会今年初提出,把推进工会办公、办事、活动三大场所建设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不久前,该市对11个县区总工会现有场所的资产结构和使用结构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认为,破旧简陋成为县区工会场所的普遍现象,金溪、宜黄、资溪三县工会办公楼已被列为危房。老场所使用功能不全,无法适应工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至今仍有4个县总租房建立帮扶中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胡新生说:“工会现有的场所无法满足对职工群众进行技能培训、困难帮扶和开展活动的需要,必须加以改进。”
抚州市长张勇在市总调研报告上批示:“工会工作非常重要,三大场所建设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纳入政府工作计划之中,与其它民生工程一样,同谋划、同推进。”
据了解,抚州工会定了3年可行性规划:每县落实建设用地10亩左右,对出租的店铺和办公楼进行登记,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转租的店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明晰工会现有场所的产权归属,完成工会所属的房屋和土地办证,即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工会资产产权证齐全。多渠道筹措场所建设资金,以旧换新,以存量换增量,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
目前,东乡、南丰、乐安、金溪等县已获得政府划拨土地10亩左右,宜黄、广昌、资溪等县落实建设用地10亩左右。在场所建设资金上,有的县是政府拨款,有的县是土地置换。过去一些工会场所“看不得”、“进不得”、“坐不得”的尴尬处境正在发生变化,工会资产不断升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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