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收取古城维护费的口子开不得
据8月24日新华社消息,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近日下发通知,拟对进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以筹集古城保护资金。
古城是一种文物,对文物进行保护无可厚非,但问题是,从游客身上收取古城维护费出自哪条法律?文物保护的资金到底该由谁来掏?
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这就再清楚不过了,大理古城的保护资金应该从其各景点的门票等经营收入中支出,怎么着也摊不上由游客来掏。
大理古城是名扬四海的著名景区,到此地旅游的人络绎不绝,按理说,景点门票等经营收入颇丰,用于古城的维护和修缮应该不成问题。而新闻中也未交待,向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是不是由于古城保护资金出现了缺口。
如此一来,难免让人质疑:如果不存在古城保护资金不足之虞,为何要向游客收取古城保护费,而且是用下发“红头文件”的形式,这不是明摆着在用公权力“绑架”游客,甚或说是在巧立名目地提高门票价格吗?
更令人担心的是,这笔所谓的古城维护费最终会不会用于古城保护?如果用了,多少还让人有些释然;如果没用,而是挪作了他用,那事情可就复杂了,要追个究竟。
中国的古城不少,都应该受到保护,因而我们担心,大理古城向游客收取维护费的做法一旦变为现实,很可能会被其它地方一窝蜂地效仿。如若这个口子开了的话,不但会加重游客的负担,还会降低人们的旅游热情,从而带来更严重的问题。
时下,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并未散去,想方设法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依然是个方向。杭州等一些旅游城市正在用发放免费旅游券的方式吸引游客。与之相比,云南向游客收取古城维护费的做法既霸道又不合时宜,当然会招来潮水般的“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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