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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8月22日 星期一

宁波鄞州区回应“最牛区长信箱”事件

严禁“已阅”,必须有答复意见

本报记者 李刚殷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22日 001版)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一位网友向该市鄞州区区长信箱投诉“行路难”,而回复却只是“已阅”两个字。

一时间,区长信箱的“已阅”两字回复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被人戏称为“最牛的区长信箱回复”,甚至称为“已阅门”事件。

“最牛的区长信箱回复”

8月5日,宁波网友“天生我才2”向鄞州区区长信箱反映邱隘居民出行难:“邱隘居民一直以来都存在出行难问题。规划上说兴宁东路近期要延伸下来,跟邱隘的盛莫路连接起来,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实行?希望政府能尽快解决我们出行难的问题!谢谢。”

6天后的8月11日,“天生我才2”在网上等到了回复,信件下方显示“受理状态”为“处理完毕”,“办理意见”一栏为空,而在“办理结果”一栏中,除了注明“承办反馈”为“已阅”二字,再没有别的内容了。

通过区长信箱反映问题,谁知道等来的回复却只是“已阅”两个字。“连个交代都没有,那我们反映问题的意义又何在?”“天生我才2”把区长信箱的回复“晒”到了网上,并冠之以“最牛的区长信箱回复”。

此事引起网民的强烈反响,许多人跟帖批评:“政府官员不论职位大小,都是人民的公仆。百姓的事,是天大的事。不认真办理,不配做人民的公仆。”

还有评论指出:“已阅门”的本质,并不在于回复内容,而在于回复态度,这“暴露了一些官员没把这个信箱当一回事”。

官员直言:“已阅”不妥

市民反映出行难,区长信箱为何只回复“已阅”两字?

鄞州区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公布了“已阅”的原因:鄞州区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对群众诉求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交办相关职能部门;二是转送相关职能部门。

区长电话(信箱)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处理该邮件时,考虑到此问题主要牵涉宁波东部新城及鄞州区交通规划问题,故将此邮件转送鄞州区交通局。

鄞州区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认为群众提出的问题还牵涉到东部新城规划问题,超出了该局职责范围,因此,就向区长电话(信箱)受理中心回复“已阅”两字。但由于电脑软件设置中,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只能拦截交办的这部分内容的回复,使本是内部流转的“已阅”回复变成了公开答复,造成该转阅件的严重处理不妥。

鄞州区领导明确表示:即便是偶然事件,“已阅”的答复确实不妥。8月18日,鄞州区区长电话(信箱)受理中心紧急召开由区长电话(信箱)网络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真正把区长电话(信箱)办成党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会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沈剑波直言不讳:网络舆论监督是大势所趋,各职能部门要欢迎和认真对待来自群众和媒体的舆论监督。

严禁“已阅”,必须有答复意见

“最牛区长信箱”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鄞州区区长薛维海的高度重视。

针对此事,薛维海明确要求对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要让区长电话受理中心成为政府收集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据了解,鄞州区提出了整改方案:区长电话受理中心要有分管领导负责,业务联系单位要指派分管领导和专门负责人员。专业复杂的投诉必须由具体经办人员回复,重大问题要经过分管领导审核,确保群众投诉有人管、有人解决。

同时,规范办理程序,区长电话受理中心统一负责对外事务。由区长电话受理中心收集群众诉求,能直接回复的就地回复;无法直接回复的,交由具体职能部门办理。

此外,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加强对各网络单位的监督力度,定期检查回复件质量;欢迎群众和媒体监督,积极吸纳来自群众的改善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答复不合格、工作不负责的,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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