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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8月20日 星期一

【有话直说】“被全勤”道出的无奈和委屈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20日 003版)

躲避炎夏、陪放假在家的孩子……进入8月,很多公司员工休年假的高峰期开始了。但近日有网友爆料,真实情况是虽然不少公司都有年休假,可不少人却是有假不能休,因为休假申请屡被公司驳回——据8月18日《河南商报》报道,网络上继“被就业”、“被增长”之后,又出现了“被全勤”的新说法。

一个“被”字,既道出了有年假不能休的无奈和委屈,亦道出了一些单位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漠视和执行不力。

带薪休年假常常难以兑现,与节假日和超时加班往往得不到加薪一样,除了缺乏刚性约束外,关键在于,资强劳弱仍是当下不少地方无法回避的现实——慑于单位的强权,劳动者惟单位脸色是举,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毕竟,保饭碗比得福利来得更现实、更要紧,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

剥夺员工的年休假权,这样的单位确实是不够厚道。在带薪年休假一事上,我们并不缺乏法律,比如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为劳动者争取话语权提供了法律保证。

遗憾的是,这些法律条文往往异化成了劳动者的“纸上福利”,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可望不可即。法律一旦被虚置,自然就会失去威慑力,同时给某些企业以剥夺员工休年假权的胆量。

徒法不足以自行。劳动者的带薪年休假权得不到落实,是法律执行不力以及缺乏相关的制约和处罚措施所致。如果已经有了现成的法律,可又总是对剥夺员工年休假权的单位听之任之,那么,无疑就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默认和怂恿,最终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作为网络上的新词,“被全勤”多少带点儿自嘲和调侃的味道,但是,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千万别对此一笑了之,而要对“被全勤”现象予以足够的重视,让劳动者权利得到尊重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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