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中小企业参与 推进全员创建工作
镇江提出创建镇级、行业级和谐企业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9日 002版)
本报讯 如何解决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参与难的问题?如何处理好深入推进创建工作中的精英创建和全员创建的关系?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镇级、行业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试点经验,破解了上述问题。
据镇江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化,镇江市将创建工作重点下移,从横向、纵向两个方面扩大创建活动的参与面:一是向区域延伸,针对大量非公企业集中在乡镇这一现状,充分发挥乡镇工会在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乡镇评选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制定区、乡镇、村三级和谐企业标准,通过创新评选办法,鼓励和调动更多的企业参与创建活动;二是向行业延伸,充分发挥粮食、餐饮、建筑装饰等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推动作用,开展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工作,充分放大行业监督的社会效应。
在刚刚下发的《关于推广镇级、行业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中,镇江市对镇级、行业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的标准、程序、办法、表彰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镇级、行业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达到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工会组织健全、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诚信工作规范等10个方面的要求,并以此作为向上一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申报的必备条件。
镇江市粮食局市直企业仅5家,但全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有300多家。为了充分调动这些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今年2月,镇江市粮食局与市粮食行业协会联合开展粮食行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形成党政组织与行业协会合力推动创建的工作机制,使行业内建会企业全部参与了创建活动,市直企业全部荣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刘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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