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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8月18日 星期一

【时代先锋】生命之光

——记解放军优秀档案专家刘义权(上)

本报记者 杨连元 本报通讯员 武永娜 孟然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8日 001版)

刘义权在鉴定档案(7月9日摄)。新华社发 王安民 摄

年近六旬的刘义权,军旅生涯40多年,现为解放军档案馆中美军事档案合作办公室专家成员,被誉为“军档收集第一人”。

几十年来,刘义权为我军历史档案而呕心沥血,奔走各处,足迹遍布全国,亲手征集和接收军事档案83万多件,对建设我军档案资源体系有着突出贡献。

尽管身患重病,刘义权依然牢记使命,心系工作,奋斗不止。他把自己的生命之光融入本职工作,用生命的意义诠释着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自己的心与党和军队跳动在一起

上世纪70年代初,刘义权开始接触档案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军队的工作处于拨乱反正的重要阶段,从全军借调一批机关干部到我军后方档案库,整理从1927年至1949年期间我军革命历史档案,刘义权接到了任务。

当时的工作条件很艰苦,整理档案工作都在简易库房里进行,从全军接收的100多万份历史档案散装在麻袋里,每天要工作十几个小时。整理工作前后持续了15个月,刘义权越干越有劲,越干越有激情。

如今,回忆起那段难忘的岁月,刘义权说,这是自己平生第一次接触到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领导武装斗争和军队建设的史料原件,历史资料弥足珍贵,整理档案颇受教育,也真切地感到,自己的心和我们伟大的党、伟大的军队跳动在一起了。

经过刘义权和战友们整理的这批重要档案,后来成为解放军档案馆建馆的基石,其中还有许多珍贵档案,为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重大决策直接提供重要的史料印证。比如,在1981年5月间,党中央讨论《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草案)时,与会一些老同志对于草案中红军到达陕北时总人数2.5万人的说法提出异议,认为数字偏低。解放军档案馆正是从这批档案中查证,汇总出当年红军陕北会师时总人数为3.3万多人的数据。后来,在党中央正式通过的《决议》里,表述陕北会师的红军总数为“3万人左右”。

那段难忘的岁月,让刘义权做出人生的重大决定,离开在大城市的机关,调到后方档案库,长期从事档案工作。有战友劝他:“真要在这山沟里干一辈子档案,值吗?”

组织上考虑到刘义权家里的实际困难,劝说他要慎重考虑。但刘义权的态度很坚决:“看到革命历史档案的真实记录和史料印证,我的心里总是沉甸甸的,总为我们的党和军队骄傲,为自己是一名革命军人而自豪;我要一辈子爱档案、干档案,这是不能改变的了!”他再次向组织请求,重返后方档案库工作。

1981年10月,刘义权正式调入解放军档案馆,被分配到第一档案库工作。

到了新岗位之后,刘义权负责清理档案库遗留的十几万件待销毁档案材料,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其中有价值的材料精心挑选出来。

当时,解放军档案馆的领导这样评价他:刘义权不仅思想过硬,而且有着甄别、鉴定档案价值的灵敏嗅觉,真是一个干档案工作的好苗子。

为档案事业毕生奉献

1983年,刘义权被选送到军事学院深造,系统学习档案学、中共党史、我军战史、中国近代史、档案史和世界档案史等专业知识。这次学习让他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也使他从最初的对革命历史档案的一种朴素情感,升华为对档案事业的毕生奉献。

刘义权认识到,看上去档案工作似乎显得平淡无奇,而档案事业却是守望历史、传承文明的千秋功业,也是我们党和军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这项工作做好了,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生命价值。他一干30多年,成为军队档案系统中做档案收集工作时间最长、收集整理的档案最多、做出贡献最大的人。

据统计,20多年来,刘义权所收集的各类档案,从时间上涵盖我军建设与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在内容上涉及到党领导武装斗争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其史料价值和文物价值之高,难以估量。

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刘义权跑了25个省市自治区、300多个县市,对散落在各类机关单位、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包括民间的军队历史档案进行重点征集,取得大量珍贵史料。

有一年,刘义权得知,浙江、福建等地的一些党史办有200多件红十三军档案资料。红十三军是1930年5月在浙南建立的一支红军部队,这支部队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坚持两年多后遭失败。这支部队的相关档案资料在解放军档案馆还是一个空白。

刘义权在急切中上了火车,一路坐着硬座赶往目的地。在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完成了档案资料的征集任务。后来,这批珍贵的军史档案,在为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而举办的红军档案史料展览上成为亮点。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刘义权深深感到,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还得从制度上进行探索,找到加强我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有效办法。

从军队档案系统移交、接收档案过程存在着随意性大,缺乏统一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问题出发,刘义权研究档案理论、法规制度,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主笔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接收文书档案细则》,细则内容涵盖档案接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15个方面的标准和7个附件、13个附表,细则于1994年以解放军总参办公厅名义下发,这是我军系统规范军队文书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之一,对于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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