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做到“四个一律”
海南:对酒后驾驶实施“零容忍”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6日 001版)
本报海口8月15日电 (记者赖志凯 通讯员周平虎)今天上午,海口市交警支队举行“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启动仪式。从今天开始,海南省各级交警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高压线”, 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以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
据了解,整治期间,海南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充分用足法律手段,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据介绍,近一个时期以来,杭州、南京、成都等一些大中城市连续发生酒后驾驶恶性交通肇事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坚决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公安部要求全国各地要把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作为“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的重要任务,作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着力点。
为贯彻公安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海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调集优势警力,针对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查的频率,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要严格检查,努力做到一个也不漏过,一个也不放过。
海南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反弹,海南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专项整治期间要从严,专项整治结束后也不能放松,持之以恒,把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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