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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8月15日 星期一

【观察与思考】让培训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

■郑言 张国强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5日 006版)

8月11日下午,笔者打印了十多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8月6日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来到中石化山东下属企业3#轻烃站与职工交流。“大家都认真看看这个征求意见稿,有什么想法都说说。”笔者招呼大伙围拢过来,开门见山地建议。

五分钟后,职工刘涵鈺发言:“感觉规定按职工工资1.5%~2.5%提取培训费,培训作为企业对职工的投资就有了真正的资金保证……”

“可这个钱能不能真正花到大伙身上还要打个问号,以前就有不少费用被领导和干部培训占用了。轮到职工头上费用没几个了。”没等刘师傅说完,职工李世航就发开了牢骚。

“别说领导,单是一些技师每年都要出去培训几个月,花上万元钱的培训费,实际花的是分摊在大伙头上的钱,我们这些干活的很难有外出培训机会。”王颖茹有点不满地说。

“出去培训机会倒是有,可效果不咋的。去年我参加技师培训班,上了两周课,可感觉没有学到有价值的东西。”多次参加过外出培训的工人技师董天宇也不满意。

“大伙说说看,如何才能提高培训的效果?”笔者启发道。

“我认为职工技能培训要与其考试成绩挂钩,未通过的就不予报销培训费用,或者达不到培训要求可扣效益工资,这样培训效果肯定好。”崔博文略假思考后说。而周礼易站长认为,要加大企业内部培训的师资、设备、教室的投入,改进培训手段,为职工量身定做培训方案,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使每个人都得到培训的机会。

据笔者分析,目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技能劳动者的总量、结构和素质与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主体、程序等缺乏法律规范。三是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不足,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促进就业的效果不够明显,用人单位在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的主体作用有待发挥。四是社会考试发证活动有待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有待提高。

将培训视为投资的观点已逐渐为大多数企业认同和实施。既然培训是一种投资,当然就需要回报。建议从几方面发挥培训投资的最大效能。

首先,落实培训投资。严格按国务院《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的规定提足培训经费,而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

其次,合理确定培训方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汇总培训中的问题,带着学习计划和问题接受培训,使培训内容真正做到有用、管用,有效果。

第三,加大对企业培训管理的考核评估力度。要检查企业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考核培训经费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是否透明、高效。同时要通过摸底考试来检验职工培训效果。最后,要从企业经济指标、竞争力指标等数字上得以验证评估培训综合效果,确定企业下一步更合理的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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