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中国律师帮二战中国劳工索赔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4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车辉)二战被掳华工欲向日企索赔,中国二战劳工法律援助团8月12日已向20家日企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认罪道歉并赔偿,最低索赔2万美元。
中国二战劳工法律援助团团长、北京子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建国律师,法律援助团执行团长、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付强律师,代表全国120家律所、1000多名中国律师,向20家日本加害中国劳工企业发出律师函,要求上述企业承认侵害事实,派出代表就侵害认罪,并与法律援助团代表和中国二战劳工联谊会协商赔偿。
邓建国表示,因中国掳日劳工案日本政府诉讼大门被关,对日索赔被迫寻求诉讼外手段解决索赔问题。而此手段核心是:要求每一个加害企业承认事实、谢罪、赔偿。
“我们不差那几个小钱,但一定要他们赔罪、道歉。”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会长、二战劳工李良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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