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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8月13日 星期一

既可贷款买房 又能解燃眉之急

吉林住房公积金成患病职工救命钱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3日 004版)

本报讯(记者黄明 通讯员王敦富)“住房公积金成了母亲的救命钱!”近日,家住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的常女士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提取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后激动地说,她78岁高龄的母亲患重病正在住院手术,由于急着用钱,她怀着一线希望来到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没想到很快提取了住房公积金。

吉林市最近出台了一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遇四项重大疾病(白血病、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可支取公积金。据统计,从2008年至今,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共支出465万元,为346名重大疾病患者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过去,公积金如果不用于住房只能等到退休后才能提取使用,结果造成了职工的钱在最需要的时候派不上用场。去年以来,吉林市把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从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扩大到解决生活困难,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福利功能和使用效能。

据了解,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达到88.2%,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3.8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2.1亿元。从2002年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到现在,有近16万名职工通过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了住房困难。不仅如此,为更多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吉林市还专门出台了一系列公积金贷款新政,公积金贷款不仅突破了地域限制,还突破了贷款的户口限制。吉林市由父母申请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为孩子购房的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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