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设立周末法庭制度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0日 005版)

图为肖先生在法庭上。付中 摄

裴女士(左)在接受记者采访。 付中 摄
2009年8月1日,二中院开始实施周末法庭制度。经当事人申请,每周六法官将审理一批劳动争议、劳务纠纷和人事争议案。
上午9点,二中院的走廊里空荡荡的。第六法庭内的裴女士和肖先生与原单位某光学产品公司打劳动争议官司。一审获胜后,公司一方上诉,案件处于二审阶段。
裴女士告诉记者,她很感谢“周末法庭”这项制度:“我已经有新单位了,但我不希望人家知道我官司的事。一审的时候,我来回去了法院好几次,总是请假,特别不好。现在周末开庭,不需要请假了!”
到了开庭时间,公司一方仍未到达,案件缺席审理。裴女士和肖先生均表示,同意一审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给两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判决内容,公司的上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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