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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7月25日 星期一

【道德观察】官本位福利一个比一个雷人

■叶祝颐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25日 005版)

辽阳市宏伟区区委书记、区长年车补7.6万元刚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又曝作为辽宁省辽阳第一个车改县区,弓长岭区委书记和区长从2008年4月开始享受一年8万元的车补待遇,而且已经实施一年。(7月23日《京华时报》)

杭州局级官员享受2600元车补的消息尚未淡出公众视野,辽阳市宏伟区书记、区长年车补7.6万元刚在网上引起热议,“史上最牛车改方案”又浮出了水面。看了弓长岭区书记、区长每年车补8万元,而且已经执行一年多的报道,笔者不知道杭州局座们作何感想。从辽阳市几个区县的车改经验看,试水车改的杭州市已经严重“落伍”。杭州市的局座们完全有理由出来“叫屈”。可谓官本位福利没有最雷人,只有更雷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指出: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厅局级干部都不能配备专车,县处级干部凭什么享受远远高于工资标准的车改福利?

专车已取消,正常工作不能耽误,政府给官员发放车补,本无可厚非。但是车补怎么发,是一个带有技术含量的问题。按照官阶级别发放“车补”,而且车补标准畸高,难免让人有话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按级别发放车补实际上在变相提高官员福利,制造官本位腐败。

在讨论按级别发放巨额车补的是非之前,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那就是,车补不是按公务人员职务级别派生出来的福利待遇,而是对公务人员工作用车费用的补偿措施,或者说是报销制度。就此而言,官员既然已经按照职务、级别享受了工资福利待遇,就没有理由再按职务、级别享受车补待遇。按级别发放车补存在多重悖论。

杭州车改之初就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回应舆论质疑,辽阳几区县车改进行一年之久,广大纳税人一直都被蒙在鼓里,况且辽阳市县处级干部车补标准几乎是杭州厅局级官员的三倍。如果说杭州车改值得商榷的话,辽阳车改简直是赤裸裸的权力自肥。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公务人员公务用车行为与职务级别没有必然联系。正如有干部职工所言:“出门公干并不一定领导职务越高办事越多,有的普通干部办事更多,用车更多,车补却更少。”既然车补已经发到每个公务人员的手中,为了减少经济损失,就有可能发生大家都不愿意出门办事、调研的尴尬局面。这显然有违公车改革的初衷。

取消领导专车,减少公车数量,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改革思路并没有错。但是,在公车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改变关门决策思维惯性,广泛征求民意特别是当地群众的意见,考虑普通公务人员利益诉求,完善制度设计,避免政策变形走样,使公车特权腐败演变为车改福利腐败。

如果政府在取消领导专车待遇,打破公车特权以后,改变按级别发放车补的官本位福利思维,降低领导车补标准,或者说恢复用车报销制度,公务人员外出开会办事根据里程、票据实报实销,不仅有助于洗清官员权力自肥的嫌疑,公车消费支出也要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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