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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7月24日 星期一

【社评】贯彻《劳动合同法》,要有认识更要有行动

困难面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这正是《劳动合同法》的积极作用在国际金融危机下更加凸现的原因所在

□本报评论员 王娇萍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24日 003版)

《劳动合同法》再度成为新闻。本报7月23日一版《<劳动合同法>积极作用凸现》一文,传递了令人振奋的信息:《劳动合同法》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显现,并且这些作用在国际金融危机造成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稳定面临挑战的形势下,尤为可贵和重要。

作为一部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法律,《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一路历经坎坷。无论是关于给企业增加多少用工成本的论争,还是被扣上限制企业用工灵活性、造成失业率上升等的“帽子”,围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始终伴随着各种质疑声音。

然而,一场全球无数企业为之胆寒的国际金融危机,则给《劳动合同法》带来了正名契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剧,裁员、减薪现象增加,农民工返乡增多……危及劳动关系的和谐乃至社会的稳定。于是,一些人又把矛头对准了《劳动合同法》。但事实证明了一切——去年以来,中小企业裁员没有引发较多劳动争议,部分劳动者失业后基本生活得以保障,近2000万农民工返乡没有引起大的社会问题,因为《劳动合同法》的积极作用在关键时刻成了“定海神针”。

正如报道所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带来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升、期限延长,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稳定就业岗位,打下较好基础;同时,也使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逐步暴露,有利于相关执法部门及时纠正,并促进了劳动争议处理效率的提升,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稳定了劳动关系。

而所谓增加企业用工成本的质疑,也随着人们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加深而渐渐消退。即便是中小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专家也承认,一直规范用工的企业增加成本十分有限,且小幅增加的用工成本与中小企业倒闭破产没有直接关系。《劳动合同法》是理顺、规范和保护劳资关系的法律,对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有着正面的效用。

目前,《劳动合同法》的积极作用正逐渐被认识到固然可喜,但其贯彻执行中依然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同样不可忽视。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甚至出台地方规定,就一些关键性条款自行作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解释,造成法律执行中的混乱;部分用人单位不能自觉贯彻《劳动合同法》,特别是滥用劳务派遣现象没有扭转,直接损害了职工就业稳定、同工同酬等权利,并引发部分劳动纠纷;劳动者迫于就业压力不敢依法主张权利,加上劳动监察不力、执法不严等,都影响到法律的执行和威慑力。

要解决上述这些问题,涉及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转变,以及相关利益格局的调整,绝非能够一蹴而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困难面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而这正是《劳动合同法》的积极作用在国际金融危机下更加凸现的原因所在,也是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动力所在。

无论是出于维护劳动者权益考虑,还是从促进企业发展考虑,或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都急需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劳动关系。可见,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当务之急是有关各方抓住契机,采取有效措施使更多的企业和人员逐步理解并适应法律要求,努力让规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离我们近一些、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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