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诉求不需自己东奔西跑
大连甘井子区工会实行“职工诉求代理制”
本报讯 (记者顾威)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职工有诉求再不需要自己东奔西跑,只要将诉求告诉工会,工会就会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因为该区总工会实行了“职工诉求代理制”。6月30日,甘井子区委转发了《甘井子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诉求代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区各单位学习、借鉴区总“职工诉求代理制”经验。
甘井子区地处城乡结合部,不稳定因素较多,刑事案件发案率、群众上访案件等在大连也是排在前列。2007年末,甘井子区总工会开始探索“职工诉求代理制”,目的是让职工利益诉求得到较好解决,使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该区搭建起区总工会、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和企业工会四级诉求代理框架,提出了“全程代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职工满意”工作要求,明确规定,一般诉求7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大案件30个工作日办结;复杂疑难案件或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6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为了保证诉求代理效果,甘井子区总工会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会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组建了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了42名法律顾问,为开展职工诉求代理提供了法律救济保障;同时建立了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区总工会与13个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部门建立了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职工诉求工作需要,定期或随时召开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为了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区总工会设立了138个遍布辖区的困难职工帮扶站,实行统一挂牌服务;还开通了3条区级职工维权热线和176条基层维权热线,开设了网上“我要维权”专栏,使职工求助更为方便、快捷;区总工会还印制了32万张“甘井子区总工会职工诉求代理服务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截止到今年6月底统计,该区已代理职工诉求案件207件,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1305万元,涉及农民工28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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