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爽”更要生命安全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18日 007版)
编辑同志:
前不久一职工未按规定扣紧工作服的扣子,结果翘起的衣襟下摆被施工的机械挂住,将人甩了出去,身受重伤。眼下正是盛夏高温季节,对在室外工作的职工而言,尽管企业采取了很好的防暑降温措施,但骄阳蒸烤的大地,依然让人酷热难耐。有些职工为了贪图一时的“凉爽”,作业时置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而不顾,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甚至赤胸露背等等。一点“凉爽”的背后,往往都紧跟着“事故的影子”。规程一再告诫我们:企业任何一项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聪明的人善于从别人的事故中汲取教训,杜绝任何危及人身安全“小疏忽”的发生,更不会因自己的“小疏忽、大遗憾”给别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凉爽”固需要,生命价更高,盛夏高温季节就从自身严格遵守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做起吧。河南省 易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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