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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7月17日 星期一

如何选择企业年金运作模式?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17日 007版)

企业在选择年金管理模式和管理机构时需要重点关注安全与效率两大原则。其中安全指的是运营稳健,效率指的是操作简便。

企业年金计划的基本运作模式包含以下几种:

(一)全拆分模式:“ 1+1+1+1”模式

全拆分是指法人受托机构不兼任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仅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受托管理职责,而将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法人机构承担。

(二)组合模式:“2+2”模式或“1+N+2”模式

组合模式是目前企业年金运作普遍采用的方式。一般账户管理人与托管人捆绑,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捆绑,或同时选择多家投资管理人。

组合模式又分为“2+1+N”、“1+2+N”和“3+1”三种模式:

“2+1+N”模式指: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捆绑,选择多家投资管理人及一家托管人的管理模式。“1+2+N”模式指:账户管理人与托管人捆绑,选择一家受托人及多家投资管理人的管理模式。“3+1”模式指:受托人、账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捆绑,选择一家托管人的管理模式。

那么,这几种模式有何不同?

全拆分模式。优点:在全拆分模式下每个基金管理人各行使一个角色,独立性较高;降低了企业年金运营的可能风险。

缺点:各运作主体间有可能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从而降低了运营效率;监管的分散化可能会使联合监管体系出现漏洞;各管理机构之间协调的工作量大,成本高。

组合模式。优点:流程相对简化,降低了管理机构之间协调沟通的成本,同时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积极性。

缺点:同一金融机构承担不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职责,需要严密的防火墙、强有力的内控制度以及严格的外部监管。

无论是采用全拆分模式,还是采用“2+N+1”、“1+N+2”或“3+1”的企业年金计划操作模式,都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年金基金的规模而定。从表面上看,企业年金运作涉及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较多,但是对于专业的养老金公司而言,这些企业年金计划的操作模式在运作流程上已经很成熟了,因此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可以实现各家管理机构有效沟通,信息、技术共享,最大程度上避免由于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过多导致信息沟通不畅、职责划分不清所导致的扯皮推诿和效率低下等现象,能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点客户部陈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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