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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7月14日 星期一

【“三工”调查】打造劳资和谐之道

——辽阳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扫描

□ 本报记者 顾 威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14日 006版)

经济发展与维护职工利益达到合理平衡,共享发展成果催生了工资集体协商,也成为工会工作的重头戏。因此,对于这项并无先例的工作,各地工会摸索的脚步不断前进……

辽宁省辽阳市按照“一年试点,二年推广,三年覆盖”的工作目标,截至2008年底统计,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878份,其中有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43份,覆盖企业2120户,占建会企业的90%。

关注职工收入分配

2003年6月,原辽阳市总工会主席田长连刚到任工会工作,多年政府工作经验的他开始疑问,工会到底应该干些什么?怎样才能真正体现工会的职责?

2005年10月,辽阳市总工会开展了一项关于职工收入分配情况的调查。辽阳市总选择了90户企业、700名职工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让人吃惊。

2004年,辽阳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6.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3.5%,而在岗职工工资只增长了7.8%,70%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低于辽阳市当年人均950元的社会平均工资。调查还发现,有的企业10年没涨工资,有的企业3年才涨20元。尽管工资增长缓慢,一些企业还发生拖欠职工工资问题,2005年前,全市累计拖欠职工工资2.8亿元,拖欠时间最长的38个月,拖欠个人工资最高额近2万元。

职工收入分配应坚持“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原则,然而,许多企业将“企业自主分配”变成了“老板自己决定”,给职工是否涨工资、涨多少,完全由老板自己说了算;“职工民主参与”没有落实,职工不敢参与,工会不愿参与;“政府监控指导”没有到位,仅限于发布最低工资指导线。

党政领导重视是关键

2006年,有2000多家企业的辽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寥寥无几。即使已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也多是走形式,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在职工工资分配上多是原则规定,没有可操作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6年9月7日上午,辽阳市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调度会”,记者发现,汇报工作的是该市7个县区的主管副县长、副区长和国资委主任,听汇报的是市委书记、市长和市总工会主席。

这项工作没有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就难以取得实效,这是辽阳市总工会领导班子的共识。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最后形成政府主导。这是辽阳市总的工作思路。

2006年10月,辽阳市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市总工会主席、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

2006年7月、2007年4月、2008年4月、2009年4月,辽阳市政府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每次会议都由常务副市长做动员讲话,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从2006年至2008年,辽阳市政府连续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协商工作的通知》和《辽阳市建筑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等文件。2006年的《通知》提出了辽阳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2006年集中抓好50户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2007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2008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

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权重点

在辽阳,企业十分重视企业信誉等级评定。

辽阳劳动监察局每年进行企业年检,都将企业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一项内容。根据年检结果,对企业进行评定,分为合格企业、基本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而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肯定评不上合格企业。

辽宁省开展企业信誉等级评定,辽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条件之一,没有开展这项工作的,就没有参评资格。

辽阳劳动监察局副局长高启立说,信誉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非常重要的条件,而年检被评为不合格企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不能榜上有名,都会影响企业在客户中的威信,所以几乎所有企业都非常重视企业年检评定、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因此,也促进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2006年企业年检时,辽宁无线电一厂、富华服装厂、福依特造纸机械公司、日升餐具厂等没有工资集体协商内容,他们主动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请求帮助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其实,这年辽阳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才开始试点,试点企业只定了50户。结果,由于一些企业积极争取,2006年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了82户。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不是哪一个部门就能抓起来的,辽阳市充分考虑到这一因素,在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筹建时,就将劳动、财政、税务、工商、企业家协会等13个部门纳入其中,这13个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帮助、促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比如制定《辽阳市工资集体协商实施细则》,就由辽阳市总工会、辽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辽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聘任制度的通知》、《辽阳市企业欠薪预警制度》等,由辽阳市总工会和辽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下发,从而提高了下发文件的权威性;对企业连续欠薪两个月或累计欠薪三个月的,劳动部门发出工资预警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布,劳动监察部门对其实施重点监察;建设单位开工前按照不少于工程造价的4%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商业银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政府主导,各部门同唱一首歌,促进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落实,工资支付行为得到了规范,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职工得到了实惠,工会形象得到提升。据介绍,政府确定的三年目标全面实现,在2008年开展的2120户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中,53户企业工资增长达到了19%以上,221户企业工资增长达到了12%~19%,1197户企业工资增长达到了4%~12%,4%以下的企业323户,326户企业建立了工资正常调增机制。

采访中,辽阳宏大集团董事长陈斌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很有代表性。他说,凡失败企业,多数没有与职工的关系处理好。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让职工与企业风雨同舟,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搞好工资分配,实现利益共享,而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搞好工资分配、实现利益共享的最好办法。

针对如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辽阳市总工会主席梅福春、辽阳市人大副主任田长连、辽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延道。他们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的工作,必须得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的重视和支持,因为工作难度大,所以要克服各种困难,冲破各种阻力,抓住不放,要形成一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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