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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7月13日 星期一

要求学校买社保 竟遭解除劳动合同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13日 006版)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同样是做教师,我的工资待遇与其他学校老师差距这样大?”去年7月,成都市某实验学校的7名教师因要求学校为他们购买社保而遭解雇。其中陈老师等人申请劳动仲裁后,学校又要求法院撤销对校方不利的仲裁裁决。

因要求学校买社保遭开除

陈老师等7人自2006年起先后来到实验学校任教,但校方去年5月才与他们签下劳动合同, “学校一直没为我们购买社保,我们的基本工资很低。我有个同学就在不远的其他学校教书,不仅工资高,各种保障还很齐全。”比较之下,陈老师顿时心生不平。

陈老师为此多次找学校交涉,校方却干脆在去年7月向陈老师等七名不满学校待遇的教师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随后,陈老师等人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学校应为老师们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费、补发去年7月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7教师获赔两万余元

学校对仲裁决定不服,于是向成都市中院提起诉讼。 “我们学校是一所主要招收农民工子女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民办教育机构”,实验学校负责人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由于没有国家投入,学校建校以来经济困难一直很大, “农民工子弟的家庭经济情况一般不好,我们学校的教育收费也就十分低,有时连教师的工资都无法按时发放。”校方对案件主审法官王嘉莉表示,学校无力承担百余名教师的社保费用。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实验学校当庭兑付了两万余元工资和经济补偿等费用。

(曾燕伶 陈台荣 陈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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