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山东流动人口调查
【数据·调查】平均每周工作51小时 逾四成未签劳动合同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一项来自山东的调查显示,目前大多数流动人口劳动时间过长、社会保障偏低、失业压力过大,他们难以得到正常的职业培训。由于学籍所在地的限制,一些流动人口的子女或出现失学,或只能在非正规学校接受教育,教学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为了务工经商而流动
所谓流动人口,指非户籍迁移人口,即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居住,同时户籍不发生迁移的人口。据山东省这项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山东省流动人口总量已达到691万人。
调查数据显示,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比较轻,大多集中在15~45岁之间。15~19岁、20~24岁、25~29岁、30~34岁年龄组流动人口分别占全部流动人口的7.0%、11.2%、12.5%、11.4%,35岁以上年龄组的流动人口数量逐渐减少。
就流动人口动因分析,可以分为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经济型流动和以非经济利益为目的社会型流动两类。据调查,山东流动人口外出原因仍然以经济型原因为主,务工经商的比例为67.1%。其次是随迁家属和学习培训,所占比例均为6.6%。两者合计占全部流动人口的73.7%。分性别来看,女性因婚姻嫁娶发生流动的人口明显多于男性,是男性的三倍还要多。
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给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他们自身的就业和权益保障问题更是不容忽视。
41.1%的人未签劳动合同
在当前流动人口中,仍有41.1%的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这一现象在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中尤为普遍,其比例达56.6%。即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仅有3.9%签订的是长期合同。在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合同之后,与合同有关的保障政策的延续,又成为这部分人需要解决的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在业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的时间达51.1小时,其中有52.3%的流动人口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上,几乎没有节假日和星期天。尤其是男性流动人口每周工作48小时以上的比例高达55%。分城乡来看,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达到了53.7小时,比来自城镇的高出5.4小时,这和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有关。
除了劳动时间长之外,工资纠纷也是侵害流动人口权益的突出表现。同工不同酬,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拖欠、克扣甚至拒付工资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险”参保比例偏低
从调查资料看,流动人口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不容乐观。据调查,2007年山东省在业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46.1%,失业保险的参保率为27.8%,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58.7%。尤其是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参保率更低,“三险”参保率分别为21.2%、8.4%和45.0%。
随着近年来城镇就业压力的加大,对原来由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从事的工作,当地居民也开始加入到竞争的行列中来,从而增加了流动人口的就业难度。由于失业的流动人口未列入“城镇登记失业人口”,自然难以获得当地政府的失业补助和再就业培训指导。据调查结果推算,山东省目前失业人口中30%以上的是由于失去原工作而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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