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招100名法律工作者
河南省总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全省联网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06日 002版)
本报讯(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7月2日,记者从河南省总工会获悉,该省总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法律工作者,组建一支专业的职工法律援助志愿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据介绍,为加大河南省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省总决定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一支全省联网的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主要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劳动模范、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市总工会将通过考核推荐5~8名具有律师资格证的法律工作者作为候选人,省总将从中选聘100名作为志愿者,并为其颁发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聘书。按照规定,入选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将依法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定的援助事项,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在其接受指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延迟或者中(终)止办理指定事项。法律援助事项结案后,由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按规定向承办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此外,河南省总、省司法厅将每两年组织一次评比,选出10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有特殊贡献的法律工作者授予“全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并按程序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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