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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7月03日 星期一

一河南籍农民工在岗位因病猝死,家属与企业因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威海工会积极介入依法维权——

纠纷被这样化解

□本报记者 杨明清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03日 002版)

7月2日,山东威海火车站。一位来自河南的农村老汉,红着眼圈前来送行的威海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激动地说:“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了。感谢工会,没有你们的帮助,俺儿的事不可能这么快得到解决,你们是真心为农民工办事,工会真是咱农民工的家!”

这是一起特殊的农民工死亡赔偿案,事情的解决过程可谓是惊心动魄。

“请相信,工会一定会尽心尽力处理好这件事!”

河南鹿邑县农民工刘治钢在威海一家汽车内饰件公司工作,5月28日21时,在工作期间突然死亡,厂方马上报案,并通知职工家属来威海协商处理后事。经法医检验,认定刘治钢为因病猝死。

刘治钢死亡的噩耗传到河南老家后,他的父母亲凑够路费,带着大女儿等一行6名亲属连夜赶到威海。由于厂方没有给死亡职工办理相关保险,最初企业欲与刘治钢的家属协商私了此事,但当事人双方因赔偿金数额产生了分歧,争执不下,矛盾越积越深。家属们情绪激动,多次到企业论理,厂方也较上了劲,干脆不与职工家属见面,也不再提赔偿金一事。

由于双方对赔偿金的问题迟迟未达成协议,刘治钢家属的生活费很快就花光了,这就如雪上加霜,让一家人陷入困境。

“有困难找工会”。6月16日,刘治钢的父母来到威海市总工会,反映其子在工作期间死亡,厂方不及时赔偿的问题,请求工会介入帮助解决。了解情况后,威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工作人员当即立案并安慰家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工会一定认真调查,以最快的速度调处此事。

威海工会法律顾问处工作人员根据刘治钢父母提供的信息,迅速展开调查。经过一番周折,确认事发企业为威海某纺织公司设在张村镇的一家分厂,企业同时挂某工贸公司和某汽车内饰件公司两块牌子,刘治钢正是该汽车内饰件公司职工。

调查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6月17日,市总工会接到企业报告,刘治钢的家属来生产车间交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当事人双方情绪激动,极可能引发冲突,酿成恶性事件。

案情如火。接到报告后,工会法律顾问处工作人员二话没说,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当时,远远的就看到企业门口聚集了很多人,传过来一阵阵争吵声。现场气氛异常紧张。威海市总工作人员当即亮明身份,将当事人双方隔开,分别进行安抚。

工会干部对死者母亲说:“老人家,请您相信工会一定会依照法律,合情合理调处好这件事,一定会尽心竭力维护好咱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过一番真情劝解,家属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

“停下手头一切工作,集中精力开展调解!”

农民工兄弟的事就是工会的事。这起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事件也牵动着威海各级领导的心。当威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工作人员将案情报告给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李凤俊时,李凤俊当即指示:“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来面对,坚决避免因处置不及时、不得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市总相关人员要停下手头一切工作,集中精力开展调解,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威海市委副书记、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组长边祥慧,了解到工伤认定是调处此案的关键环节时,当即打电话给市劳动部门负责人,要求“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快速妥善处理此事”。

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市总工会进行调解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经过联系沟通,市劳动部门特事特办,迅速对该案进行了工伤认定,为工会依法调解提供了依据。

“哪儿也不找了,一心一意依靠工会解决问题。”

调解工作是艰难的,既要以理服人,又要以情感人。

“老哥,家里的收入咋样?”“唉,种了几亩薄地,雨水好,可以多收点。治钢是俺的大儿子,他的弟妹还小,都在上学,本指望治钢出来打工挣点钱,谁知出了这事!现在,家里的麦子也没人收割。难啊!”

“如果你们对死亡原因有怀疑,我们还可以帮助申请做进一步的法医鉴定。”

“俺不信鉴定,俺也不做,就要厂子赔钱!”

“劳动部门已经对治钢的事作出了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死亡的赔偿数额是有规定的,我们一定会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这个基础上,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尽力做企业的工作……”

工会法律顾问处工作人员认真了解职工家庭情况,耐心地解释相关的政策法规。通过多次深入细致的做工作,解除了职工家属的思想顾虑。他们表示:“哪儿也不去找了,也不再去闹了,就相信工会组织,一心一意依靠工会解决这件事。”

家属的情绪稳定后,工会法律顾问处工作人员又3次到企业,找到经营者反复做工作,希望企业从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考虑,尽早处结此事。同时希望体谅家属的心情,在赔偿金方面尽量补助一些。

经过一番有情有理有据的调解,企业经营者也对工会的工作表示了认同,希望工会尽快调解好此事,让企业解除包袱,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

6月24日,市总工会主持召开了有市区两级劳动部门和工会有关人员参加的“关于刘治钢工亡一事的调解会议”。会上,劳动部门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双方宣讲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并依据威海情况,计算出工伤死亡赔偿数额。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企业方一次性赔偿工亡职工父母23.5万元。双方同意由企业方出资协助刘治钢的父母做好善后工作,费用约计1.2万元,不计入上述偿款项中。

6月25日,在工会工作人员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企业方协助职工家属料理了刘治钢的后事。之后企业方将赔偿金23.5万元交到工会,由工会法律顾问处工作人员存入职工家属办理的银行卡中。领到赔偿金后,刘治钢的父母连连向工会法律顾问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对市总工会的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本报威海7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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