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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6月29日 星期一

改造工程不按施工规范操作 路面频现破裂、沉陷现象

郑州市政技术人员因“豆腐渣”工程被起诉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29日 006版)

本报讯(通讯员 李承锦 记者 肖树臣)竣工不到一个月的郑州市花园路频频出现破裂、沉陷等现象,曾一度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质疑。6月21日,时任郑州市市政管理处建设维修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陈兆国,因涉嫌滥用职权被提起公诉,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07年年初,郑州市花园路 “精品街”工程开始施工。同年6月19日,施工近半年的花园路竣工。然而,7月5日后,竣工不到一个月的花园路就频现问题。路面多处出现破损、断裂、沉陷等现象。在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南面西半幅的快车道出现了6个直径大约25厘米大小的坑。有的快车道与人行道之间的黄色隔离带上还鼓起了一个个包和裂痕。而作为施工方的郑州市市政管理处建设维修有限公司的该项目负责人也不能拿出另人信服的理由而引起社会各界的质疑。

2009年6月21日,时任花园路综合整治项目部道路复浇技术人员的陈兆国,因涉嫌滥用职权被提起公诉,金水区法院已受理此案。经检察机关查明,在施工过程中,花园路综合整治项目部未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未经设计方同意擅自变更施工设计,在道路复浇工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不依照原图纸设计,不分路面情况,对原路面一律采用“铣刨4厘米,铺装5厘米”改性沥青的标准进行施工。陈兆国作为项目部道路复浇的技术人员,对项目部违反规定擅自变更原施工设计的行为,没有从技术方面提出异议,而是同意并支持了项目部的决定,最终导致路面出现破损、断裂、沉陷等现象,并且因重新翻修这段道路造成市政建设维修公司沥青公司约49万元的重大损失,同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认为,陈兆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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