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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6月24日 星期一

帮助企业稳定岗位 引导职工自主创业

山东省总开展“就业伙伴行动”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24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 通讯员孙海涛 葛红普)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总工会了解到,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和职工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该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就业伙伴行动”,帮助困难企业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探索建立困难企业的援企稳岗工作机制。

据介绍,省总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工友创业行动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扎实做好当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促进农民工就业,稳定就业岗位,以及今后3年各级工会促进就业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为使“就业伙伴行动”深入开展,做好稳定就业工作,山东省总要求各级工会首先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及时了解情况;坚持实行月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为地方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市、县两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与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实现就业信息共享,为困难企业和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就业信息服务。

其次要积极开展以就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援助行动。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友创业实训基地的作用,抓好培训质量,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大力扶持创业带头人,做到创业培训、资金扶持和创业指导一条龙服务,并带动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为困难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协助办理小额信贷业务。

第三要加大工会帮扶救助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工会5级帮扶网络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加强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日常帮扶和应急救助工作;加快扶贫超市、平价药房等惠及困难职工和农民工项目的推广,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和“金秋助学”活动。

第四要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以保岗位、保工资、稳员增效为重点的“共同约定行动”,力争95%以上的企业不进行规模性裁员;要求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或裁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企业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调处机制,力争把劳动争议解决在企业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集体劳动争议、规模性的集体裁员和企业主恶意欠薪逃逸等事件,要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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