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创新】乡镇工会应在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中有所作为
乡镇(街道)工会在工会组织体制中处承上启下位置,直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认真学习把握好“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经验的精神实质,积极推广运用这一经验既责无旁贷,又独具优势、大有作为。
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
乡镇(街道)工会无论如何设置,从本质上讲它属于区域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乡镇(街道)工会是建立工会联合会的“天然”平台。
为此,在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经验,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中,乡镇(街道)工会要从便于发挥联合会的整体功能的目的出发,科学合理设置组织形式。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不宜建立总工会的,要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仍是按工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要积极向联合会的组织形式完成过渡,为乡镇(街道)工会充分履行职能提供组织保证。
在按照“双措并举、二次覆盖”要求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中,乡镇(街道)工会尤其要注意把握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建立健全工会委员会要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要求,广泛吸纳各基层工会负责人、工商、税务、司法等方面的代表参加,使委员会的组成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便于构建形成横向联合的维权格局。另一方面,就是要通过包括从社会选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等多种途径,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工作者,确保工会工作“有人干事”。
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
乡镇(街道)是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聚集地,是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的大舞台。因此,乡镇(街道)工会承担着直接指导推动“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在本地落地生根的责任。
这就要求乡镇(街道)工会坚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做好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的工作。尤其要摸清所辖区域企业规模、类型、分布、数量等方面的情况,从有利于更好发挥作用着眼,合理确定建立区域性或是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辖区内同类企业较多的,应建立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不宜建立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应依托村(社区)建立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努力实现对各基层工会的全覆盖。
在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过程中,要从基层工会联合会是“由若干个企业、事业单位,在各自成立基层工会组织并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按联合制、代表制原则,建立的区域性或行业性基层工会组织”的本义出发,推进所属各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凡是有会员25人的单位都必须建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也可以建立。不能简单地用联合会来代替各基层单位的健全工会组织。
加强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干部建设
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经验在乡镇(街道)区域内开花结果,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为工会联合会配备职业化工会干部,并加强对他们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组织职工、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作用。
乡镇(街道)工会直接面向基层工会,履行帮助指导基层工会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把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干部管理好、培训好、使用好,努力使他们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和服务职工群众的模范。
具体讲应发挥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把关作用。在招聘和选配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干部过程中,乡镇(街道)工会要当好第一把关人,对招聘对象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思想品德、群众基础等方面的情况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提出建议和主张。
二是业务上的传帮带作用。要采取组织专题学习、以会代训、工作点评、典型个案剖析、组织观摩和难题会诊等多种方式,加大业务素质培训力度,使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干部尽快掌握开展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本领。
三是工作督导作用。要依据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部署,根据所辖区域工会工作实际,认真检查和督促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干部抓好工作落实。对在服务发展、服务职工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要及时给予鼓励;对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加以纠正。对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或困难要力所能及地予以帮助和解决,引导他们做好工作。
帮助指导基层工会联合会发挥作用
学习推广“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经验,在小型非公企业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干部,最根本的目的不在于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本身,而在于使工会组织的功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乡镇(街道)工会要发挥熟悉基层、了解职工、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紧密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指导辖区内的基层工会联合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好作用。
尤其要帮助和指导基层所辖基层工会联合会建立区域或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定期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与企业方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所辖区域或行业职工群众的利益提供制度保证。
要健全完善和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工会联合会抓好职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工作,畅通职工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得以落实。
要帮助指导基层工会联合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抓好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素质培训工作,在所辖基层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迅速介入,依法进行调解或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争取上级工会的支持,用沟通、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为发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进而为构建和谐乡镇(街道)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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